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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佩雷拉说据巴西签署的国际条约和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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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终止妊娠的可能性”。根据报告员的说法,仅仅因为 ADPF 54 只处理无脑畸形胎儿,并不意味着 STF 对于每一个阻止宫外生命的综合征或病理病例有必要发表新的声明,“这就是说,至少,不合逻辑”。 手绘 Freepik TJ-SP 将 ADPF 54 中的 STF 论文不仅应用于无脑畸形胎儿 没有道德和宗教判断 由于诊断出患有致命遗传病爱德华兹综合症,刑法第二院授权终止17周的妊娠。报告员安德烈·卡瓦略·席尔瓦·德阿尔梅达法官表示,高等法院已经授权对诊断患有相同疾病的胎儿进行该手术。 “这是一种治疗性堕胎的假设,其性质符合《刑法典》第 128 条第一节所述的排除非法性的特殊原因,因为除强迫怀有无法存活胎儿的孕妇足月会造成可怕的心理伤害,这种情况肯定类似于身体、情感和心理上的折磨。” 阿尔梅达认为,《刑法》第 128 条第一款并不要求孕产妇生命面临当前或迫在眉睫的危险,因为任何过时的医疗干预都可能导致孕妇死亡,因此只能延长妊娠期。意味着心理上的痛苦以及对患者生命造成不必要的风险。

了属于治疗性堕胎的假设之外(《刑法典》第 128 条第一条),与 ADPF 54 涉及无脑胎儿有几个共同点。这是因为,尽管它是在这两种情况下,这是一个明显的反常现象,如果胎儿在妊娠期存活下来,那么在出生时就有很大的机会遭受痛苦,当然,即使它存活下来,极短的预期寿命也会导致剧烈的痛苦。” 法官还以人的尊严原则为基础,“从妇女的自由、亲密和私人自主的角度”做出这一决定,并表示司法机 澳大利亚电话号码 构不应该做出道德和宗教判断,这是唯一的责任提出该行为的人,法官必须重点分析该行为的合法性。 “在这种情况下,由于这是一个无法生存的生命,即使它在出生后的第一年内结束,考虑到孕妇的生命风险以及她所遭受的身心伤害,与强制当局相反,胎儿可能短暂生命的权利凌驾于孕妇的生命权、健康权和人的尊严之上,这是不合理的。” 生命权 刑法第十六条允许一名怀孕23周的妇女在胎儿被诊断患有体柄综合症后终止妊娠。体柄综合症是一种罕见且无法治愈的疾病,由于没有脐带,也无法在宫外生存。关闭腹壁,使器官暴露。



报告员马科斯·亚历山大·科埃略·齐利法官表示,联邦宪法第5条规定的生命权,除了涵盖独立的人类生命外,还保护子宫内的人类生命。因此,《刑法》第124条、第125条和第126条规定的犯罪类型保护的合法财产是人的生命,无论是胚胎还是胎儿。 不过,齐利表示,刑法接受了指示制度,即虽然胎儿的生命是值得刑事保护的合法财产,但在某些情况下必须以母亲的某些利益优先。因此,在这些情况下,明确允许终止妊娠。 Zilli 认为,《刑事诉讼法》第 128 条第 I 款规定的治疗性堕胎在必要情况下得到支持,即由于情况危险且不可能同时保护婴儿和母亲的生命。怀孕的女人,我们选择女人的生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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